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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2017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
                     2017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森远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群伟                  联系电话:021-60933199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振瑜                  联系电话:021-6093318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项   目                        工作内容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5 日
(3)培训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新规》
                     项     目                               工作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无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无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无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行承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诺
                                                                            施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行承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诺
                                                                         施
一、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三、关于发行人非公开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四、控股股东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五、关于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后再次投入公司及公司整体变
                                                          是               不适用
更过程中所涉个人所得税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2017 年 2 月 17 日,
                                                                 因保荐代表人吴小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萍工作变动,由陈振
                                                                 瑜接替吴小萍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
                                                                      不适用
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 2017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群伟                 陈振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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