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专项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远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并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森远股份本次发行 2,649.7085 万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040.48 万元,已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指定张群伟、陈振瑜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201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国信证券对公司 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笔录、口头证言、事实均由公司提供。公司已
向保荐机构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报告所涉及的所有文件、资料、笔录、口
头证言、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
任。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
人员交谈,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
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
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09 号”文批准,公司获准
向特定对象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49.708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9.4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24,040.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到账。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会验字[2015]3581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时 间 金 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207.39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7.64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1,893.9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31.09
注:8,800 万募集资金暂时处于补充流动资金状态,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未包括。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在中信银行
鞍山分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2015
年 10 月,森远股份、保荐机构与前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 号 余 额
中信银行鞍山分行 8110401014900048760 38.36
中信银行鞍山分行 8110401014200048759 468.98
中信银行鞍山分行 8110401015100048758 1,023.75
合计 - 1,531.09
注:新疆道路养护及除雪产品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8,800 万募集资金暂时处于补充
流动资金状态。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
示: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4,040.48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3,785.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7 年 1-12 月: 1,893.9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项目预计达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与募集后承诺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到预定可使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额 额 用状态日期
额
新疆道路养护及除雪产品 新疆道路养护及除雪产品
1 9,500.00 9,500.00 700.00 9,500.00 9,500.00 700.00 -8,800.00 不适用
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沥青路面再生养护工程技 沥青路面再生养护工程技
2 6,500.00 6,500.00 6,045.27 6,500.00 6,500.00 6,045.27 -454.73 不适用
术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术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3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2,000.07 3,000.00 3,000.00 2,000.07 -999.93 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5,040.48 5,040.48 6,000.00 5,040.48 5,040.48 - 不适用
- 合计 - 25,000.00 24,040.48 13,785.82 25,000.00 24,040.48 13,785.82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经核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15 年 8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5]3608 号),公司已投资 5,076.53 万元
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4,260.57
万元。
六、会计师对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森远股份 2017 年度《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
[2018]2826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为:“森远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森远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7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
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群伟 陈振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