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解除质押的情况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2018 年 4 月 19 日施卫东先生将其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5,800 万股股份、2018 年 2 月 12 日质押给长
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500 万股股份,共计 6,300 万股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 6,300 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8.06%,
占公司总股本 39,195.07 万股的 16.07%。
二、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施卫东先生持有公司 16,554.58 万股,其中 4,138.645 万股
为无限售流通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5,30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32.02%,占公司总股本 39,195.07 万股的 13.52%。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