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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德农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我们作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度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7年5月20日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产生了第
八届董事会,朱厚佳先生、王建文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吕淑琴女士,曾任国内贸易部中国物资出版社办公室副主任(主
管财务工作),中国木材总公司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副局级);2000
年 9 月至今,曾任华建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审会计师事务所规
划发展部主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担任中审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职务,资深注册会计师、司法鉴定师、高级会
计师。2008 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第七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
    王建华女士,博士生导师,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作
物遗传育种与种子系教授,从事玉米高质高效种子生产技术以及种子
质量活力评价和种子精选加工技术研究。
    高子程先生,律师。历任中国有色地质勘查局 108 实验室主任、
工程师、同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长期从事法律工作,法律知识渊博,业务精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朱厚佳,男,1965 年 12 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深圳
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主任会计师、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深圳市宝利泰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深圳华强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联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文,男,1972 年 2 月 15 日出生,法学硕士,上海东方华银
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格兰德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在财务、农学及法律领域内积累了
丰富经验,具备履职资质与能力,而且独立于公司及大股东,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凭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运营有关问
题发表独立的和有价值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7 年度,我们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在参
加董事会会议前,对公司送发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对会议议
案的背景或者材料说明不充分的问题,会以电话形式与公司管理层联
系,对情况进行细致的了解。我们谨守《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
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
         我们参与公司在 2017 年度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这些
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全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本年应参   独立董事本年亲自   独立董事委托出   独立董事缺席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吕淑琴         1               1                  0
王建华         1               1                  0
高子程         1               0                  1
朱厚佳         3               3                  0
王建文         3               3                  0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吕淑琴女士与王
建华女士出席了 2017 年度任期内召开的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王建华女士、吕淑琴女士出
席了 2017 年度召开的任期内薪酬委员会会议;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王建华女士出席了 2017 年
度召开的任期内战略委员会会议;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高子程先生、王建华女士
出席了 2017 年度召开的任期内提名委员会会议;
     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朱厚佳先生与王
建文先生出席了 2017 年度召开的任期内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
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万
向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议案,会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情况和资料,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要求,我们发表独立意见:
     1、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
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和效果。
     3、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融资保障,降低
资金风险;更充分地利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功能,获得更好的
服务。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转让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关联交易事
项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优化股权结构,做大做强德农种业,从
德农种业的经营效益长远发展考虑,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将公司持有的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德农”)股权中的 1138.32 万股(占北京德农总股本的 6.12%)转
让给鲁永明先生,鲁永明先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3414.96 万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会
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情况和资料,对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我们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出售股权的行为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的规定。
    2、本次出售股权的行为公开、公平、公正。
    3、本次出售股权的价格公允,合理。
    4、本次出售股权的行为符合本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
    5、本次出售股权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履行相关程序,表决
合法有效。
    对上述(一)、(二)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均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
    (三)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
德农种业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申请的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对此我们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
务。
    2、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3、公司在对外担保过程中,未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在执行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
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对保证公司财报信息质量起到了积
极的推动作用。
    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董事会拟定 2016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 2016 年末总股本 225,0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
年度。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且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六)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 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产生及其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提名的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各候选人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
水平、个人品质都能够胜任本公司董事工作;未发现有国家规定不能
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3、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上述独立意见已于 2017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七)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7 年度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解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万向德农薪酬考核制度》,对 2016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
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未有与公司薪酬方案不一致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
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共四个专门委
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 年,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公司相关会议,
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进展情况
给予应有的关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 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为对公
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
沟通,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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