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审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2009年5月11日审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09年5月7日起停牌,待本公司收到证监会的审核结果并公告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五月六日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审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的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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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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