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
用。现就本人2017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7年度任职期内,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认真审议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2017年度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 2 0
公司2017年度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10 10 0 0 否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对2017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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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意见,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沟通及监督工作,发挥独立董事专
业优势。
1、在公司2017年01月05日的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公司 2017 年 02 月 27 日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关
于拟收购深圳市正宇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公司2017年04月25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2016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拟回购并注销无锡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对应补偿股份
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公司2017年06月09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拟收
购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公司2017年08月25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就公司报告期
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关于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公司2017年10月16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公司2017年11月24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7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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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
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了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运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特别是投资项目的进展情
况、非公开发行情况,时刻关注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并与公司高管人员
进行座谈交流;与公司董秘保持良好沟通,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问询等途径向相
关人员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证监会与交易所
的有关文件,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公司
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8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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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
自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广大中小股东带来满意的回报。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
徐西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