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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关于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原股东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原股东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关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的专项审计报告及
利润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龙
机电”)编制了《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原股东 2017 年度利润承诺完成情
况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科电子”)系于 2005 年 06 月 29
日成立,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776902415R 的营业执照,公
司现有注册资本 41,910 万元。兴科电子属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行业。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子零配件、电器零配件、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硅橡胶、塑胶及金属材质的电子、
电器零配件产品。
    2017 年 06 月 0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收购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2017 年 06 月 26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温州润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及林黎明合计持有的兴科电子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盈利承诺情况
    林黎明同意作为兴科电子利润承诺补偿责任人,并承诺兴科电子 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10,000 万元和 13,000 万元;三年的合计净利
润不低于 30,500 万元。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林黎明所作的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及实际实现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承诺的净利润       实际实现数            完成率
       2017 年度          75,000,000.00   95,006,372.72          126.68%
    兴科电子基于本次交易的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已实现。
       四、其他说明
    根据本次交易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林黎明作为兴科电子利润承诺补
偿责任人,承诺在其获得股权转让价款后的 6 个月之内,将其所获得的全部股权
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的税费后)用于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以
不高于 22 元/股的价格购买金龙机电股票,并将购入的股票向公司指定的第三方
即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绍平先生进行质押锁定。截至 2018 年 02 月 02 日,
林黎明已完成本次股票的购买,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成质押手
续。
    鉴于兴科电子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已实现,根据本次交易签订的股权收购协
议的约定,林黎明购入总股票的 30%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4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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