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2,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3 号文核准,公司向唐新亮
等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758,616 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
币普通股 29,843,255 股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最终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慈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6 名投资者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29,843,255 股募集
配套资金,扣减承销费和财务顾问费人民币 13,6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到账
462,399,917.25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1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
书》,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中15,000万元用于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
决方案研发,9,020万元用于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偿
还公司借款以及支付各中介机构费用,其中用于偿还公司借款的金额不超过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的50%。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金
募集资金项目
计划使用金额 额
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
15,000.00 3,873.13
目
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 9,020.00 1,334.66
偿还借款及支付中介机构费 23,579.99 23,584.91
合 计 47,599.99 28,7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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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共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
众合科技 2002315022000014 24,595.92
公司总行营业部
众合科技 中国银行杭州滨江
398772614484 111,568,713.46
支行
众合科技 华夏银行滨江支行 10470000000286664 637.63
临安众合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投资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95180154800005789 77,029,600.75
公司 求是支行
合 计 188,623,547.76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鉴于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会存在部
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和业务
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若项目建设加速,募集资
金使用提前,公司承诺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
四、 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1、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
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
的情况。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期
基准贷款利率 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522.00 万元。
五、相关承诺
1、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相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
助;公司将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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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
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
营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3、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对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众合科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并
已履行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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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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