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2018年4月4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4月
18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
到会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旭
春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18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为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3,610.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63%;
实现利润总额5,800.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13.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434.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58.03%。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
304,763.51万元,较期初增长45.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83,147.99万元,较期初下降3.03%。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
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
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 2017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
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较完善且运行有效。公
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为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
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切
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为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为 :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