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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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际控制人
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
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
授信融资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
制人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授信融资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金太阳精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
精密”)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对资金的需求状况,拟向多家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80 亿元的集团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金太阳精
密不超过人民币 0.80 亿元。
2.担保事项
以上授信融资中公司授信部分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 XIUYING HU(胡秀英)女
士和杨璐先生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其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予
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XIUYING HU(胡秀英)女士: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美国国籍,任东莞金
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 2,742.9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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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杨璐先生: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任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97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4%,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待授信事宜办理后签署。
四、担保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
司经营资金的要求以及日常经营事项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经审核讨论后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已将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
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2.本担保事项审议时,XIUYING HU(胡秀英)女士、杨璐先生进行了回避,履
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担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实际控制人 XIUYING HU(胡
秀英)女士、杨璐先生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担保免予收取担保费用,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
兹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查后认为 XIUYING HU(胡秀英)女士、杨璐先生为公司申请授信
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予收取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意由 XIUYING HU(胡秀英)女士、杨璐先生为
公司授信融资提供上述担保。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 XIUYING HU(胡秀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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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杨璐先生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
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
后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 XIUYING HU(胡秀英)女士、杨璐先生为公司
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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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