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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源文化: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投资总额度累计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
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基于公司目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大量的外币应收、
应付账款,为避免公司因进出口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等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
卖等业务。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总额度累计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审批后实施。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同时公司需要从海外进口原材料及设备。受国
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
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
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
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
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
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时,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
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客户应收账
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时,货款将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导致实
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
致公司损失。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
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
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
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4、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组织机构、
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
露、档案管理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满足《企
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七、董事会意见
    基于公司目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大量的外币应收、
应付账款,为避免公司因进出口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等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特编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
性分析报告》并作为议案附件。
    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
卖等业务。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总额度累计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相关事宜。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
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
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
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
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投资总额度累计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
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公司按
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同时公司需要从海外
进口原材料及设备。基于公司目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
大量的外币应收、应付账款,为避免公司因进出口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等风险,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风险,提高外汇资
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同时已建立了相应内控
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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