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宫肃康,作为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宁波创源文化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7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
将 2017 年度我个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7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亲自出席 4 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
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汇总表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2017 年 1 月 16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融 同意
次会议 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7 年 1 月 26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关于确认公司 2016 年关联交 同意
次会议 易及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2017 年 1 月 26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关于修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同意
次会议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报的议案》的议案
2017 年 1 月 26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同意
次会议 方案的议案
2017 年 1 月 26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同意
次会议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2017 年 1 月 26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关于《公司 2016 年内部控制 同意
次会议 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2017 年 7 月 14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关于《公司 2017 年 1-6 月内 同意
次会议 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2017 年 10 月 26 日 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同意
次会议
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2017 年 10 月 26 日 同意
次会议 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同意
次会议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
次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调研,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
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公司的运作状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 年度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
议,对公司董事会编报的每期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与公
司管理层及时进行有效的沟通,并督促相关人员进行修订,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
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对 2017 年年报的编报工作,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
层、财务部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前进行了沟通协商,并听取了管理层关
于公司生产经营现状的报告,确定了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对重点审
计领域如货币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往来等方面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审计前的沟通,提出了审计要求,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过程中存在问题
的事项随时保持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7 年度,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
审核,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尤其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对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和意识;积极参加相关
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规范性意见和
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认为,2017 年度公司对于本人任职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
与配合,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宫肃康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