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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宏泽(002836)
保荐代表人姓名:甘宁                        联系电话:021-51097188-191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辉                        联系电话:0551-62207307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关注事项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 月 23 日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6 年修订)》、《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及信息披露备忘
                                                     录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   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证券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8、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对潘氏诉讼、工程纠纷案件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   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
                                                                         无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甘   宁                     李 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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