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永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成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化
征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袁金财 董事 出差 曾志军
董事会决议报告期无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2,963.95 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大庆华科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孟凡礼 崔凤玲
办公地址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 293 号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 293 号
传真 04596282351
电话 04596280287
电子信箱 dqhklhm@126.com dqhkcfl@sina.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石化新材料、精细化工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C9
系列石油树脂、C5 系列石油树脂、精制乙腈、聚丙烯粉料、改性聚烯烃塑料等 5 个系列、12
个品种、54 个牌号的产品。市场遍及全国,乙腈、石油树脂、工业双环戊二烯等产品出口到
欧洲、东南亚、北美洲等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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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530,402,898.85 1,032,507,822.68 48.22% 789,582,737.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155,136.20 33,341,964.74 44.43% -16,630,94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8,168,668.27 31,052,566.65 22.92% -18,076,754.7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725,352.73 87,922,381.64 6.60% 10,795,938.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26 42.31% -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 0.26 42.31% -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8% 6.67% 2.21% -3.38%
本年末比上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年末增减
总资产 700,552,377.24 662,779,824.33 5.70% 607,476,389.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53,667,703.89 518,336,720.61 6.82% 482,113,267.4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38,781,332.81 354,848,915.20 399,752,072.69 437,020,578.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066,647.05 -830,255.39 20,797,395.27 11,121,349.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6,672,144.04 -1,237,083.28 11,887,670.91 10,845,936.6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51,532.66 15,201,708.54 72,407,794.28 -14,135,682.7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
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
前一个月末表决
普通股股 11,823 前一个月末普通 13,006 权恢复的优先 0
权恢复的优先股
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石油大庆石 国有法人 39.34% 5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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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林源炼
国有法人 15.69% 20,339,700
油有限公司
大庆高新国有资
国家 8.47% 10,980,900
产运营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六
其他 2.51% 3,254,565
零四组合
#许元科 境内自然人 0.42% 538,760
向美珍 境内自然人 0.35% 456,054
孙定保 境内自然人 0.35% 451,483
林奇 境内自然人 0.34% 440,000
王常华 境内自然人 0.31% 406,700
#林梦清 境内自然人 0.31% 396,049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原中国石
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和中国石油林源炼油有限公司(原中国石油林源炼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油厂)同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未知其余股东
的说明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许科元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538,76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2%;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占公司股本的 0%;累计持有公司股票 538,760 股,累计持股比例为 0.42%。
明(如有) 林梦清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396,049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1%;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累计持有公司股票 396,049 股,累计持股比例为 0.31%。
(2)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
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科学组织生产、积极开发市场,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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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5.3 亿元,其中:出口收入 1,843.28 万元,出口创汇 285.70 万美元。
实现各项税金 5,548.17 万元,实现净利润 4,815.51 万元。环保排放达标,无污染事故事件
发生,员工职业健康状况良好,未发生伤亡事故。产品出厂合格率和外部抽检合格率均为 100%,
目标产品产出率 99.12%。
报告期内,公司把安全环保工作作为首要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
追责”要求,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加大隐患治理和违章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全员安
全环保责任归位。以提高生产工艺管理、生产受控管理水平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完善制度、
严格检查、重点监控,优化生产操作,实现过程全面受控。实现推价销售增效,加大市场开
发与服务力度,促进产品与服务双重提高。为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以新项目
论证和建设工作为重点,开展了 C5 石油树脂扩能改造、石油树脂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隐患
治理工程(深树脂技术改造部分)、双环树脂扩能、11 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扩能改造、乙腈
管廊移位等 8 个项目的论证、设计及建设工作。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
通过强化培训工作,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聚丙烯 460,489,239.61 49,705,684.39 10.79% 62.55% 83.67% 1.24%
轻芳烃(AS1) 238,572,506.88 15,710,161.84 6.59% 32.24% -62.31% -16.52%
乙烯焦油 236,127,218.57 26,113,998.19 11.06% 66.46% 22.62% -3.95%
4、不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
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因为本期产品销售单价及销量同比大幅度增加。
6、公司不存在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情况。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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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比较数
董事会决议 48,155,136.20 元;列示终止经营
据不调整
净利润本年金额 0 元。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
董事会决议 其他收益:1,833,983.88
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整。
本 年 营 业 外 收 入 减 少
(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 10,034,518.04 元,营业外支出减
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 董事会决议 少 252,816.04;上年营业外支出
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减少 394,707.46,均重分类至资
产处置收益。
②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徐永宁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