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副总经理王俊亚先生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 名人本人同意。王俊亚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 其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王俊亚先生的就任、 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 张小灵、李小军、何年生 2018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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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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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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