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于 2018 年 4 月 19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尹涛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向北京首创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是解决该公司资金需要,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