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监事辞职情况
近日,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
会主席吴干平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吴
干平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吴干平先生在公司
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吴干
平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监事会工作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监事候选人补选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审议同
意推荐宋政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公
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
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
附件:宋政平先生简历
宋政平,男,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法
学专业毕业,硕士,二级律师。历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江苏金汇律师
事务所律师,曾被司法部公派至英国伦敦和香港参加英国司法大臣中国青年律师
培训项目,被江苏省政府公派至美国马里兰大学研究国际律师业务,被全国律师
协会公派至德国参加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项目培训。
现任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主任,为无锡市律师协会会长;江苏省律师协会副
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江苏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
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
员;荣获江苏省司法厅个人二等功、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先进个人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