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豪润达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将审议《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 是为了解决公司小家电的经营场地问题,交易完成后将减少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对此次股权收购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表示理解,并同意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学先 王建国 苏清卫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德豪润达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学先 王建国 苏清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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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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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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