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豪润达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豪润达”)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德豪润达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权收购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
易价格为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评估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且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完成后将减少与关联方的日
常关联交易。因此,我们同意此次股权收购的关联交易,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学先 王建国 苏清卫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德豪润达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学先 王建国 苏清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