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广州蕙富博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蕙富博衍”)通知,称蕙富博衍于 2018 年 4 月 4 日
收到弘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控股”)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来的《关于收购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意向函》(以下简
称“《意向函》”),弘信控股拟协议收购蕙富博衍所持有的万家乐全部
股权,该事项将导致公司控股权的变更,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发
布了《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权变更处于筹划阶段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接到弘信控股《告知函》,具体内容如
下:
鉴于:1、2018 年 4 月 4 日,弘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
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收购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权的意向函》(以下简称“意向函”)至万家乐和蕙富博衍。
意向函中第二点约定,“二、为保障蕙富博衍权益,若蕙富博衍
愿就股权转让事宜与我司进行深度沟通,自本函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 内 我 司 将 向 蕙 富 博 衍 指 定 账 户 支 付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伍 仟 万 元整
(¥50,000,000)作为保证金,若我司无法与蕙富博衍达成收购并签
署协议或我司与蕙富博衍签署收购协议但未能按期履行则该笔保证
金归蕙富博衍所有。”
2、截止到 2018 年 4 月 19 日,我司与蕙富博衍就万家乐控股权
转让相关事项持续密切沟通,并就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的正式签约版本
及协议具体条款内容进行确认中。
3、我司正在沟通引进外部投资者。
基于上述情况,我司拟将《意向函》中第二点约定做出变更,变
更后的内容如下:
“二、为保障蕙富博衍权益,若我司与蕙富博衍就股权转让一事
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协议,我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履行股
权转让款支付义务。”
以上为弘信控股《告知函》内容,弘信控股与蕙富博衍的股权转
让事项尚存不确定性,该事项如有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