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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硕科技: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9

2017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MEISHUO ELECTRIC

TECHNOLOGY CO.,LTD

年度报告摘要

年度报告摘要

美硕科技NEEQ : 839715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联系方式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董事会秘书虞彭鑫
职务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电话0577-62836158
传真0577-62836261
电子邮箱meishuo@msrelay.com
公司网址http://www.msrelay.cn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乐清市北白象镇重石工业区 325603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本期(末)上期(末)本期(末)比上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268,977,690.18198,562,063.4835.4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700,732.0557,390,371.2045.84%
营业收入262,033,866.29199,167,072.4531.5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10,360.8510,575,275.10148.7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4,778,264.439,761,844.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68,928.59-1,016,142.682822.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30%21.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20.25110.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20.25-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641.91-14.21%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00%00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00%000%
董事、监事、高管00%000%
核心员工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30,000,000100%21,000,00051,000,00070.0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0,000,000100%21,000,00051,000,00070.00%
董事、监事、高管30,000,000100%21,000,00051,000,00070.00%
核心员工-----
总股本30,000,000-21,000,00051,000,000-
普通股股东人数5
序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黄晓湖8,808,5706,165,03014,973,60029.36%14,973,6000
2刘小龙6,428,5804,500,72010,929,30021.43%10,929,3000
3黄正芳5,291,4303,704,9708,996,40017.64%8,996,4000
4虞彭鑫5,662,8603,965,9409,628,80018.88%9,628,8000
5陈海多3,808,5602,663,3406,471,90012.69%6,471,9000
合计30,000,00021,000,00051,000,000100%51,000,0000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公司股东黄正芳与黄晓湖系父子关系,公司股东虞彭鑫系股东黄晓湖妹妹的配偶,股东陈海多系股东黄晓湖配偶的弟弟。除此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不适用

1.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 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的编制。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无影响。

3.2

因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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