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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水业关于2018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度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水业”)
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14,7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
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384,700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洪城水业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2018 年度公司及
所属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
下:
    1、洪城水业 2018 年生产流动资金贷款计划 130,000 万元整,用于日常生产
经营及对外项目投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2、洪城水业拟为下列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拟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00 万元
的担保;
    (2)拟对全资子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 万
元的担保;
    (3)拟对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 4,000 万元
的担保;
    (4)拟对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 2,500
万元的担保;
    (5)拟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6,000 万元的担保;
    (6)拟对控股子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800 万元的
担保;
    (7)拟对控股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100 万元的
担保;
    (8)拟对控股子公司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300 万元的
担保;
    (9)拟对控股子公司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的
担保;
    (10)拟对控股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担
保;
    3、本次拟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4,7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
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7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
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超过该等额度
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涛
    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14 日
    注册资本:78,003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325,593.75万元,所有者权益123,372.88万元,
营业收入91,014.87万元,净利润10,604.39万元,资产负债率62.14%。
    (2)、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敏
    成立日期:1993 年 7 月 16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给水、排水工程勘查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给水设备
工艺安装;空气管道及设备安装、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工程安装;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环
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公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71,922.84万元,所有者权益13,874.30万元,
营业收入37,436.83万元,净利润2,136.63万元,资产负债率80.71%。
    (3)、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鑫发
    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15 日
    注册资本:2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公用事业和环境保护提供服务;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
(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8,444.68万元,所有者权益3,425.54万元,营
业收入2,461.79万元,净利润375.16万元,资产负债率59.44%。
   (4)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樑
    成立日期:2007 年 5 月 23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软件应用服务,
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水质检测,信息技术服务。(上述项
目中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767.57万元,所有者权益2,617.16万元,营
业收入1,394.43万元,净利润-223.04万元,资产负债率54.62%。
    (5)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艳平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2,157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
伏发电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供电、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426.29万元,所有者权益2,235.16万元,营
业收入556.80万元,净利润105.63万元,资产负债率58.81%。
    (6)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伟东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10 日
   注册资本:1,86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
及产品的研发(凭资质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4,376.74万元,所有者权益2,222.96万元,营
业收入970.76万元,净利润61.18万元,资产负债率49.21%。
   (7)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伟东
   成立日期:2008 年 6 月 24 日
   注册资本:3,15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
及产品的研发(凭资质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7,041.60万元,所有者权益3,881.43万元,营
业收入1,798.20万元,净利润317.21万元,资产负债率44.88%。
   (8)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伟东
   成立日期:2009 年 3 月 10 日
   注册资本:8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
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320.38万元,所有者权益-278.28万元,营
业收入271.02万元,净利润-63.54万元,资产负债率111.99%。
   (9)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伟东
   成立日期:2012 年 6 月 11 日
   注册资本:2,04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
及产品的研发(凭资质经营)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623.30 万元,所有者权益 2,040 万元,
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资产负债率 63.72%。
    (10)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方俊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4 日
    注册资本:13,6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
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水
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经营)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6,106.15 万元,所有者权益 13,563.36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36.64 万元,资产负债率 75.8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母公司、
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4,700万元,占公司
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02%;上市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54,700万元,占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02%,以上担保均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
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利用上市公司内部的优质
信用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十分必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
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2018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
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所以我们同意通过该议
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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