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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4708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 ——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专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6 年 2 月 20 日,光庭信息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6 名投资者共计发行股票2,8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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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23,800,000.00元。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主要目的是向做市商定向发行股票,使得做市商获取做市的初始股票份额。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6 年 3 月 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 第 11058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 2016 年 3 月 3 日止,光庭信息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共计23,800,000.00元已经全部到位。 2016 年 3 月 18日,光庭信息取得了《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2402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接收募集资金的账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股票发行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第一次发行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汉口银行江岸支行
1102020329000545420 一般账户
公司股票发行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专户管理,但公司严格按现有的公司制度规定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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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前次股票发行剩余募集资金转入该专项账户的议案》、《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转至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并同意公司与开户银行、主办券商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转入之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将23,800,000元全部转入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主办券商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性质汉口银行江岸支行42703100058389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项目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7年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23,800,000.00
二、截止2016年12月31日余额 12,819,346.69
三、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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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1月员工工资 3,500,000.00
2、2017年2月员工工资 3,500,000.00
3、2017年3月员工工资 3,500,000.00
4、2017年4月员工工资 2,310,000.00
5、2017年9月员工工资 16315.04
四、其中利息收入 7008.35
五、银行手续费 40.00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0
四、注销
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注销该账户。
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行为。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