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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2017 年,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和广大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对公司财务、董
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关联交易、内
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现将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简述
    1.列席各专题会议,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改革、经营与发
展保驾护航。
    (1)坚持列席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相关专题会议,及时了解公
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数据、企业管理及经营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管理层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合规管理提出建议。
    (2)坚持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以公司战
略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工作任务为中心,积极支持公司董事会的工作,
支持经营班子依法经营。
    (3)积极参与和协助公司管理层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贯彻执行
公司重大战略决策,认真处理好公司改革、经营发展与加强监督的关
系,共同谋求企业的改革发展与创新。
    (4)按照公司党委要求,在监事会内部积极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与时俱进,进一步解决了各成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纪
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了部门内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
    2.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并发表监督审核意见,确 
保公司规范运作。
    监事会在 2017 年共召开了 6 次会议,通过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
行单独审议,形成了监事会会议决议。主要有:
    (1)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同意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的决议》;《关于同意公司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关于同意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
决议》;《关于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关于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预算的决议》;《关于同意〈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决议》;《关于同意
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决议》;
    上述相关决议内容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2)2017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决议》;《关于同意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
构的决议》;《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公司监事会监事的决议》。
    上述相关决议内容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3)2017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讯方
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投资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
目的决议》; 关于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申
请委托贷款的决议》; 关于同意对湘潭四航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的
决议》。 
    上述相关决议内容刊登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4)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决议》;《关于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自评工作方案的决议》。
    上述相关决议内容刊登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5)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上述相关决议内容刊登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6)2017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决议》。
    上述相关决议内容刊登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3. 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资金安全专项审计工作,保障公司
系统内资金安全。
    (1)高度关注公司开展的针对公司本部及四家控股企业(深圳
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黄石新港港口
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进行的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评工作,参与内部控制自评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并
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提升公司内部控制的水平。
    (2)坚持列席和关注公司的资金安全专项审计工作,有效防范
资金风险,堵塞企业的资金漏洞,提高管控能力和资金管理水平。 
    4. 监督公司重大工程(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及重大项目中介机
构选聘等事项,确保项目能够依法依规办理。
    根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参加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
派出工作人员参与现场开标工作,对开标程序进行监督,确保招投标
项目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有效的发挥了内部经济监督作用。2017
年参与监督 23 次,未发现重大工程(采购)项目领域及相关重大项
目中介机构选聘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违法现象。
    5.考察调研公司控参股企业,全面了解经营情况,将监督工作切
实落到实处。
    监事会在平时的日常监督工作中,密切注意掌握公司控参股企业
的经营情况,重点对企业的发展前景、经营运作、风险防控、投资状
况等进行调研,与各控参股企业负责人座谈,掌握企业情况,了解经
营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控参股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工作。
    6.组织开展以《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为主题的知识宣贯和
竞赛,为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奠定良好的基础。
    公司监事会相继于 2017 年 3 月和 9 月在公司系统范围内开展了
两季以《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为主题的知识宣贯和竞赛。活动
形式新颖有趣,利用非现场、微信抢答的方式进行知识普及,激发了
全体员工的学习热情,是公司也是监事会第一次举办这种类型的活动,
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开拓性。通过两季的竞赛活动,使公司全体员工
系统学习和了解了《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的规定要求、上市公
司监事会基本职责及运作程序,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为监事会依
规履行职责、执行监督义务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对规范和完善上
市公司监管机制起到了推动作用。
    7.组织监事参加各项业务学习培训,不断完善和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履职能力。
    为不断提高监事的履职能力,组织各监事参加集团及有关单位组
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一是按照公司培训计划,参加了相关院校的
培训;二是参加集团 2017 年联合监督工作务实培训;三是参加了深
圳内审机构负责人(骨干)业务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
高监事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在今后工作中更好履行职责打下了
良好的基础。
    二、监事会 2017 年度监督事项及独立意见
    1.公司财务状况
    首先,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其次,监事会对公司涉及出资、股权转让等重
大事项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程序规定的行为,
也无其他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况;再次,通过对公司财务制
度及财务状况的检查及对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进行
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财务行为能够严
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进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运行良好。
    2.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和操作
流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得到进一步完善,使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
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及业务活动实际需要;(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实
际中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有效防范了
企业的管理、经营和财务风险。
    因此,公司监事会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3.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程序和经营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2017 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能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行使职权
履行义务,依法决策,决策程序及决策事项科学、合法合规,未发现
会议决定的各项决议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4.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
没有发现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管理层认真落实公司股
东大会及董事会做出的各项决议,规范运作,依法管理、守法经营,
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和各项工作任
务。
       5.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认为,信息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符合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均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
       6.公司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公司投资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监事会认为,惠
盐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不仅是缓解社会交通拥堵的需要,也是
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增长的需要。该项目已获得广东省发改委的核准,
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5 亿元人
民币委托贷款。监事会认为,通过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有助于解决公司资金不足,增加公司现金流。盐田港集团是公司控股
股东,此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但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未发现其
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 5 名关联董事均
回避表决,该委托贷款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的小量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未发现其有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况。
    三、监事会 2018 年工作计划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创
新工作方式,探索公司联合监督的有效工作机制。积极参与上级主管
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及时了解政策法规的变化,加强与其他上
市公司监事会的交流与学习,分享经验及方法。加强与公司控参股企
业监事会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企业新情况。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
监督水平,确保监督的准确性,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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