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 事会认为: 一、2017 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不断推进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和操作流程。 二、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监事会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没有异议。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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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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