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
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 东 大 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 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获选董
实行累积投票制; 事、监事分别按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
前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高者确定。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遵循以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下规则: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一)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上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述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为该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
中使用。获选董事、监事分别按应 数量乘以股东大会拟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人数;
选董事、监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 (二)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权将上
者确定。 述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自由分配,用于选举各董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通知候选董 事、监事候选人。每一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代理人)用于向每一董事、监事候选人分配的表决
权的最小单位应为一股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每一股
东向所有董事、监事候选人分配的表决权总数不得
超过上述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但可以低于上述
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差额部分视为股东放弃该
部分的表决权;
(三)任一董事、监事候选人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方可当选:
1、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 的表决权(即为上述累积计
算后的总表决权除以股东大会拟选举产生的董事、
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以超过选举该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权通
过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人数小于股东大会拟选举产
生的董事、监事人数;
3、以与选举该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权相同
的表决权通过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人数(计算时包括
该董事、监事候选人本身)与以超过选举该董事、监
事候选人的表决权通过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人数之
和不超过股东大会拟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人数;
(四)如当选的董事、监事人数不足股东大会拟选
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人数时,股东大会应在剔除已
当选的董事、监事后,以尚未选举产生的董事、监
事人数为新的拟选举的董事、监事人数,在同次股
东大会上重新进行董事、监事选举,直至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拟选举的董事、监事人数为止。但是,如
在某次董事、监事选举中,未能选举产生任何董事、
监事,则不论股东大会是否已选举产生拟选举的董
事、监事人数, 该次股东大会应结束董事、监事选举,
该次股东大会拟选举的董事、 监事人数与实际选举
产生的董事、监事人数的差额应在将来的股东大会
上选举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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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违反章
程规定进行董事、监事选举,则视为该股东放弃对所
有董事、监事的表决权。如股东大会违反章程规定
选举董事、监事,则因违反规定进行的选举为无效,
由此当选的董事、监事非为公司董事、监事,造成
的董事、监事缺额应重新选举。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通知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
本情况。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策为: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 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
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 公司盈利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
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营能力。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内容不变。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