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宏微科技,证券代码:
831872,以下简称“宏微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宏微科技2017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核查,宏微科技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以来共发生1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为,涉及2017年度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的股票发行有1次。2018年 4月 16日申港证券对宏微科技定向发行的相关资料及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查验了宏微科技发行股票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票发行方案、股票认购公告、验资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宏微科技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等资料,宏微科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宏微科技于2017年 7月31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宏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且该方案于2017年8月16日在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予以通过。本次发行股票44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元,共募集资金1023.5万元。缴存银行为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高新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2701079012010000007533。
2017年9月1日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321010号验资报告。
宏微科技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要求,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高新区科技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82701079012010000007533。宏微科技已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高新区科技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宏微科技于2017年10月20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7]6142号)《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相关规定,宏微科技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情参见2017年4月22日宏微科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高新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2701079012010000007533账户中。截至 2017年10月20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函[2017]6142号”《关
于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时,宏微科技未动用该笔募集资金。
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已有的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未取得股转系统就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出具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 2018 年4月4 日,宏微科技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已使用完毕(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扣除发行费用加上银行利息后专户余额为 0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主办券商获取了宏微科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银行流水明细、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宏微科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
减:专项账户支付的发行费 | 130,000.00 |
加: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 25,964.66 |
募集资金净额 | 10,130,964.66 |
二、募集资金使用 | |
支付供应商货款 | 5,397,823.07 |
支付工资 | 3,098,037.67 |
付款手续费 | 322.39 |
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合计 | 8,496,183.13 |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634,781.53 |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盖章页)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4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