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872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后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共完成一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行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于2017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且该方案于2017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股票44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元,共募集资金1023.5万元。缴存银行为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高新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2701079012010000007533,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 (2017)第321010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7 年 10 月 20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统函[2017]6142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2017 年 4 月 21 日、2017 年5 月 1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制定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17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监督等事项进行了规定。2017年8月22日,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高新区科技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对公司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高新区科技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82701079012010000007533)进行三方监管。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7 年 8 月 1 日公告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0,235,000.00 |
减:专项账户支付的发行费 | 130,000.00 |
加: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 25,964.66 |
募集资金净额 | 10,130,964.66 |
二、募集资金使用 | |
支付供应商货款 | 5,397,823.07 |
支付工资 | 3,098,037.67 |
付款手续费 | 322.39 |
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合计 | 8,496,183.13 |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634,781.53 |
四、是否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