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724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良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64,418,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64,418,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已于 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同意股数43,3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43,3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华科新能(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2017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
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华科新能(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2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4,418,2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子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子律师事务所 |
律师姓名:崔华强、李树建 |
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 |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子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