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告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
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
《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前,根据相关规定,收购人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所聘请的专业机构、相关项目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出具了在《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之日前 6 个月内持有或买卖本
公司股票的情况的自查说明。
2018 年 4 月 1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变动证明》,根据《变动证明》,收购人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要约
收购报告书》进行更新修订,更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详见《要约收购报告书》(修
订稿)“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之“二、收购人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外,其他内容无更新修订。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收购人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对《钱江水利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进行了上述补充与修改,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钱江
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时,应以本次同时披露的《钱江水利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修订稿)》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