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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关于投资建设氢气充装站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9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氢气充装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4 月 17 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收到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发展改革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保投资备
【2018】33 号);根据本公司发展规划拟在氢资源能源利用领域拓展需要,拟
根据备案审批条件及要求,投资建设氢气充装站项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投资建设氢气充装站项目;在本公司厂区内(预留地),利用现有
煤制氢气为原料,通过吸附、提纯生产 99.999%氢气;并提供氢气充装服务,为
园区内用氢单位、后续为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提供氢源。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的权限,上述事项由公司管理层审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不构成
关联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氢气充装站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本公司内部土地 2,000 平方米,生产原料为
氢气,主要工艺流程为来自变压吸附的氢气提纯后,经氢气压缩机增压后,充装
在高压长管拖车中,送至站外用氢单位。采购氢气压缩机、SCADA 系统等主要设
备 8 台套,成品为 99.999%的氢气。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后续将按规定办
理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等相关审批手续,具备条件后方实施。
    3、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 1,020.8 万元。
    4、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
    5、项目选址:张家港市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 1 号,
公司厂区内。
    6、建设计划及经济效益:计划建设期为 9 个月,预设生产期为 10 年,项
目计算期为 12 年;生产负荷为投产第一年达到设计能力 70 %,第二年 100%;年
均净利润 817.39 万元(按独立外购氢气计算成本(非生产成本),不含税销售
价格按 21.28 元/公斤计算)。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产业发展及把握发展机会的需要。2018 年 3 月 13 日,苏州市政府发布
《苏州市氢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意见》发展目标指出,到 2020
年,苏州市氢能产业链年产值突破 100 亿元。在示范运行与推广层面,建成加氢
站近 10 座,推进公交车、物流车、市政环卫车等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
行规模力争达到 800 辆。到 2025 年,氢能产业链年产值突破 500 亿元,在示范
运行与推广层面,建成加氢站近 40 座,公交车、物流车、市政环卫车和乘用车
批量投放,运行规模力争达到 10,000 辆。《指导意见》含 6 项重点任务,包括
优化氢能产业布局、构建氢能产业发展平台、提高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加强氢能
应用试点示范、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氢能产业发展支撑体系。
    另外,根据政府部门意见,苏州拟将示范运营一批氢能汽车,率先在张家港
市和苏州市区年度购车计划外分别新增投运 30 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由张家港
市统筹推进示范区域加氢站建设和公交车投运事宜。
    本公司投资建设氢气充装站,是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发展规划,利用现有资
源及自身优势,从而把握发展机会。
    2、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的需要。氢能源是一种柔性的“绿色”能源载体,
可部分替代石油和天然气,优化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并成为能源结构中的一个重
要组成部分,满足环保新要求。从目前氢能源利用技术发展及运营的情况看,已
趋向成熟;为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供了合理依据。
    3、符合国家、地方法规政策。本项目应能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运用的
关键配套项目之一,是符合国家鼓励发展并重点扶持的项目,项目建设和设备工
艺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鼓励类中的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配套设施。
本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中的 5.2.4
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
    四、项目建设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投资建设氢气充装站项目主要目的:根据当地政府发展规划,把握发
展机会,按本公司发展规划在氢资源能源利用领域拓展。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
方面为后续投资建设加氢站为氢燃料汽车提供氢源,提供基础条件;其次,有利
于为本公司在氢能源产业领域拓展,提供一个切入点;另外,有利于本公司发挥
自身优势,进一步提升本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产品、产业升级。
    五、相关发展计划进展情况
    1、加氢站项目。目前加氢站项目已报政府部门审批,尚未取得立项备案审
批文件。
    2、氢能源领域人才引进。根据苏州市发展规划,拟设立氢能产业创新中心,
并拟落地在张家港市经开区(高新区)。根据政府部门指导意见,目前本公司正在
与相关高校、氢能源产业技术研发团队进行洽谈,拟合作共建氢能联合研究院;
并计划投资设立产业化推进子公司。
    上述事项,有新的进展,本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信息。
    六、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整体经济形势、融资、政府前置
审批周期长、相关方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其中,氢气充
装站项目尚需履行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等相关审批手续;加氢站项目尚未取
得立项备案审批文件。
    2、安全、环保风险。项目属于化工类,产业存在固有安全、环保风险;对
此公司将依托现有管理组织机制,过细工作,落实措施,做好事前防范工作。
    3、发展规划实施进度及规划调整风险。为了后续企业发展,本公司做了大
量调研、论证并制订了发展规划;但发展规划实施进度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不排除后续根据进展情况、掌握相关新信息、新技术等,对发展目
标进行调整。
    本次公告披露的正在计划落实的事项,本公司预判为是难以保密,且后续是
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因此给予公告披露;但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
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
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备查文件
    1、《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2、《氢气充装站项目申请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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