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郑宏杰、总经理徐晓阳、财务总监郑成浔、财务部经理赵红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
4,680,544,704.61
4,571,805,598.51
2.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933,278,864.54
3,834,621,658.42
2.57%
股本
1,245,000,000.00
1,245,00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3.1593
3.0800
2.57%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
90,269,727.12
111,795,730.26
-19.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657,206.12
122,615,244.85
-19.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283,165.59
79,963,360.44
-2.1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629
0.0642
-2.02%
基本每股收益
0.0792
0.0985
-19.59%
稀释每股收益
0.0792
0.0985
-19.59%
净资产收益率
2.51%
3.27%
-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2.51%
3.27%
-0.7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营业外收入
39,553.64
营业外支出
-128,861.92
所得税影响额
17,886.06
少数股东应占份额
11,350.26
合计
-60,071.9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的费用。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11,881
1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3,772,96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525,01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053,63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4,615,95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449,058
人民币普通股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3,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205,07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建斌
2,731,488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2,499,925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于1997年公司上市时在《招股说明书》上披露了四项承诺事项:项目优先选择权、不同业竞争、协助
办理有关事项、公平交易。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履行了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利用盐田国际(一、二期)经营管理集装箱码头的成功经验,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提高盐田港各期工程的总体效
益,盐田国际(一、二期)分别于2001年和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统筹经营合同》,于2007年和
西港区码头公司签订了《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统筹经营合同补充协议(三)》,上述合同约定:盐田港三期集装箱码头与西港区码头委托
盐田国际(一、二期)统一经营管理;对一、二期和三期、西港区码头年集装箱总吞吐量,按约定的分配公式在一、二期和三期、西港区
之间分配。
(二)为了支持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于2004年12月14日承诺:在取得盐田港西港区4#、5
#和6#泊位的码头场地和岸线使用权后,将该等码头场地和岸线使用权转让给公司或西港区码头公司。目前,盐田港集团正在积极履行该
项承诺。
2008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港盐田港区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
批复》(发改交运〔2008〕2195号),该批复同意西港区码头公司通过增资建设经营深圳港盐田港区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
(三)公司已于2006年3月17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相关工作,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除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股东名称
承诺事项
承诺履行情况
备注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盐田港集团将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后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
履行中
承诺履行期限已满,盐田港集团未委托公司
2个月内盐田港集团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