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金陵
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体育”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对金陵体育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金陵体育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剑峰、施永华回
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审议的事前认
可意见,认为:(1)本次交易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2)公司 2018 年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董事会依据公司业务发展
及日常经营实际做出的决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价格以公开、公平、公正、公
允为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规律,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3)同意将《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十三次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 2018 年预计金额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元)
张家港市紫京城
1 招待费 市场价 400,000.00
美食汇馆
2 华毅大酒店 招待费 市场价 120,000.00
苏州金陵国际货运
3 货运代理费 市场价 120,000.00
代理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紫京城美食汇馆
名称 张家港市紫京城美食汇馆 成立时间 2009年6月17日
出资额 8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剑峰
注册地址及
杨舍镇暨阳湖大道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特大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与发行人业务无直接关系
关系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出资构成 李剑峰 100.00%
合计 100.00%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李剑峰持有紫京城美食汇馆 100%股权,为紫
京城美食汇馆实际控制人。紫京城美食汇馆属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华毅大酒店
名称 张家港市南丰华毅大酒店 成立时间 2014年12月15日
出资额 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施晓毅
注册地址及
张家港市南丰镇西大街86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餐饮服务(按许可证所列经营),住宿服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与发行人业务无直接关系
关系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出资构成 施晓毅 100.00%
合计 100.00%
关联关系:董事施永华之子施晓毅持有张家港市南丰华毅大酒店 100%股权,
为华毅大酒店实际控制人。华毅大酒店属于董事亲属控制的企业。
3、苏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苏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
名称 成立时间 2004年7月23日
限公司
出资额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军
注册地址及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东区东景工业坊
主要生产经营地
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
主营业务 包机、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保险、
相关运输咨询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与发行人业务无直接关系
关系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王小波 90.00%
出资构成
陈海鹃 10.00%
合计 100.00%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剑峰配偶王小波持有苏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
限公司 90%的股权,为苏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苏州金陵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属于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参
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若无可供参考的
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实际进程签署正式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根据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优
势互补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
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金陵体育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
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其他股东
的利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审议通过,且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
要求。广发证券对公司本次审议的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
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鹏翔: 林文坛: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