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金陵体育”)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
剑峰、施永华回避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
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预计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明细
序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元)
号 定价原则
1 张家港市紫京城美食汇馆 招待费 市场价 400,000.00
2 华毅大酒店 招待费 市场价 120,000.00
3 苏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货运代理费 市场价 12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
4 北京华亿创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市场价 40,000,000.00
术服务业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张家港市紫京城美食汇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582MA1NYN5MXL
地址:杨舍镇暨阳湖大道 1 号
法人代表:李剑峰
注册资本:8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17 日
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特大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停车
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李剑峰先生是公司的董事、副董事长,是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
相关规定,李剑峰先生应对本次董事会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华毅大酒店
组织机构代码:L33305444
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西大街 86 号
法人代表:施晓毅
注册资本:8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15 日
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按许可证所列经营),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施晓毅是施永华先生之子,施永华是公司的董事,是公司关联自
然人。根据相关规定,施永华先生应对本次董事会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三)苏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6416200XW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东区东景工业坊
法人代表:张军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
订舱、包机、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保险、相关运
输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王小波是苏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是公司董事、
副董事长之妻,是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相关规定,李剑峰先生应对本次董事会
上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四)北京华亿创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49364121L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成嘉园甲 14 号楼一层 C06
法人代表:陈国荣
注册资本:769.2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 年 4 月 22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
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销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关联关系:张家港金陵体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华亿创新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 17.5%的股份,公司持有张家港金陵体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45%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
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
市场原则进行;双方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最终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
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8 年度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
活动所必须,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
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交易方资信良好,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因此,同意将该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价格依据市场
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
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人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名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名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