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互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 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审计机构 的议案》进行核查,并就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为公司出具的 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 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 三五互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吴红军 涂连东 曾招文 2018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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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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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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