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制订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股本总额将由 325,496,957 股变更至 585,894,522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32,549.6957 万元变更为 58,589.4522 万元,故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及其
他条款拟进行变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现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说明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589.4522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549.6957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2,549.6957 万股,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8,589.4522 万股,
2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