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间隙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十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的间隙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请详见 2017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公
司近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间隙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下列银行理财产品,并到期收
回部分理财产品:
一、 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购买情况
签约银行 金额 产品 预计年化
产品名称 收益类型
名称 (万元) 到期日 收益率
农业 保本保证
本利丰 15000 2018.10.15 4.0%
银行 收益
收回情况
公告 签约银行 本金 实际收益 实际年化收
产品名称
编号 名称 (万元) (万元) 益率
2017-069 农业银行 本利丰 15000 325.48 4.4%
二、关联说明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与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
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间隙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减少财务费用。
五、此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间隙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间隙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情况如下:
公告 签约银 金额 产品 目前 预计年化
产品名称
编号 行名称 (万元) 到期日 状态 收益率
浦发 结构性存款 2017
2017-075 10000 2018.5.2 未到期 4.45%
银行 年 JG1820 期
民生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017-075 10000 2018.5.3 未到期 4.5%
银行 D-1 款
杭州 卓越稳赢(尊享)
2017-075 14000 2018.5.4 未到期 4.45%
银行 第 170311 期
建设 乾元保本型 2018
2017-085 10000 2018.7.23 未到期 4.2%
银行 年第 2 期
兴业
2018-006 金雪球-优悦 41000 2018.6.1 未到期 4.7%
银行
2018-006 光大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0000 2018.6.1 未到期 4.52%
银行
六、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的协议书(申购申请书)及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