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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8
债券代码:112628          债券简称:17 拓日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雪华女士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
已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亚会 A 审字(2018)0116 号《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
计报告》的审计结果编制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如下:
    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1,486.20 万元,同比增长 32.70%,实现营业
利润 17,239.98 万元,同比增长 60.92%,利润总额 17,320.47 万元,同比增长
35.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316.39 万元,同比增长 26.77%。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7 年度报
告摘要详见 2018 年 4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本公司合并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3,163,901.1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635,841.26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63,584,13 元。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82,904,153.55 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公司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236,342,1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 37,090,263.12 元。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
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合法、合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
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
作用。2017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该关联交易无异议。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详见 2018 年 4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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