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
报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工作中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考虑对公司的了解程度、业务合作的
连续性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8 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为公司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
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同意支付 2017 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服务费用 35 万元人民币。
同意支付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服务费用 15 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