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天津经纬电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做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3 月 30 日作
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17 年 9 月
29 日至 2018 年 3 月 3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2017 年 9 月 29 日至 2018 年 3 月 30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
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的人员及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买卖方向 变更股数
2018-01-11 买入 300.00
1 程力 激励对象
2018-01-12 卖出 -300.00
2017-12-13 买入 1,700.00
2 陈登高 激励对象
2017-12-14 卖出 -1,700.00
2017-11-17 买入 24,800.00
2017-11-20 买入 4,500.00
2017-11-21 买入 5,600.00
2017-12-05 买入 17,600.00
3 龙定华 激励对象 2017-12-15 卖出 -12,000.00
2018-01-15 卖出 -25,500.00
2018-01-17 卖出 -15,000.00
2018-02-01 买入 28,100.00
2018-02-02 卖出 -28,100.00
2017-11-30 买入 400.00
2017-12-04 卖出 -400.00
2017-12-05 买入 100.00
4 刘利强 激励对象
2017-12-18 卖出 -100.00
2018-01-12 买入 900.00
2018-01-15 卖出 -900.00
2017-11-10 买入 800.00
2017-11-15 卖出 -800.00
赖金平 激励对象
5 2017-11-28 买入 4,100.00
2017-12-05 卖出 -4,100.00
2017-11-17 买入 100.00
6 孔维维 激励对象
2017-10-18 买入 1,000.00
2017-10-19 买入 500.00
2017-10-20 卖出 -700.00
2017-10-23 卖出 -800.00
7 聂广浩 激励对象
2017-10-30 买入 700.00
2017-11-09 卖出 -700.00
2018-01-26 买入 400.00
2018-01-29 卖出 -400.00
2017-11-24 买入 500.00
8 蒋子龙 激励对象
2017-12-15 卖出 -500.00
2017-12-08 买入 300.00
9 林洁娜 激励对象
2018-02-06 买入 300.00
2018-03-27 买入 300.00
10 王莽 激励对象
2018-03-28 买入 200.00
除以上人员,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
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保密情况
公司对自身内控进一步自查,已按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相关要求,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
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对未公开内幕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范围和保密责任,以及信息不能保密或已经泄漏时,公司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及时、完整地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
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
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进行了登记。
根据公司自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系由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会同相关中
介机构共同负责方案的讨论和制订,并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人员范围
之内。
四、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
根据公司自查,公司在策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
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发布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对象共计 10 人,确认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
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
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
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
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发布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
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无关。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