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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8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90亿元。
     使用期限:自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
“新华网”)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 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新华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51,902,9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69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
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437,192,297.8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
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 57,306,611.74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379,885,686.1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到位,也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 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6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60 亿元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633.39 万元,根据募投
       项目计划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126,355.18 万元。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已累计实际投入     尚未使用募
                    募投项目
号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       59,415.95          4,274.18       55,141.77
2    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
                                              48,993.99          2,425.86       46,568.13
     运营系统业务项目
3    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       11,955.37             970.34      10,985.03
4    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8,302.62             722.56       7,580.06
5    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                        1,520.64             457.74       1,062.90
6    成立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新华网四川
                                               7,800.00          2,782.71        5,017.29
     有限公司、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
                    合计                    137,988.57       11,633.39        126,355.18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
       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 1.9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
       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     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                  14,000.00
    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
  2                                                            5,000.00
    统业务项目
                         合计                           19,000.00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
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公司使用 1.9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
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90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
分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9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
过 12 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进而提高公司
经营效益。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9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
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系使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已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程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本保
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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