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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股份:国信证券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8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澳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敬涛                  联系电话:15088671167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怡                    联系电话:1395718009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公司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共(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
                                         发布 53 份公告。对年度报告、半年度
                                         报告、季度报告、限售股解禁等重要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
                                         阅;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因非重要事项,
                                         经与公司口头或通讯确认后披露,但
                                         事后会对公告进行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均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有效执行。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项      目                          工作内容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未列席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017 年公司的历次董事会与股东大
                                      会,但事先审阅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大会的相关议案,并就部分议案出具
                                      了独立意见。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未列席公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司监事会。
5.现场检查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于 2017
                                      年 12 月 22、27 日对公司进行了 2017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检查了公司的
(1)现场检查次数
                                      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信息披
                                      露等情况。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2017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送                                  已按要求报送给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澳股份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
                                    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
                                    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况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
                                    求。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共发表了 7 次
                                      意见,包括《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核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项     目                           工作内容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
                                        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澳纺
                                        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设立孙公司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
                                        见》等发表独立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的情形,保荐人也未曾向交易所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已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的要求搜集保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存工作底稿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
(2)培训日期                           无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无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无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无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无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因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吴云建先生工
                                         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
                                         行,保荐机构决定由保荐代表人陈敬涛
                                         先生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责。本次变更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为陈敬涛先生和汪怡女士,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已披露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无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陈敬涛         汪   怡
                                                                2018 年 4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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