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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电工合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
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康盛
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市康昶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康
国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秋炜铜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
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决策管理制度、采购与付款、存货、对外投资、销售与收款、
成本与费用、货币资金、人力资源、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长期资产、内部审计、
会计档案及会计电算化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
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
       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
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1%)。
    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
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
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
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
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
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
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             潜在负面影响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
                                           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500万元(含) 以上
                                           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重要缺陷    50万元(含)-500万元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
                                       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面影响;被媒体曝光且产生负
                                       面影响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
      一般缺陷    50万元以下           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
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检查电工合金内控制度建立情况:查
阅合同、报表、审批手续、三会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与公司高层、中层、
员工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电工合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7 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李声祥    徐荔军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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