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分别
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川女士
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
次行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的励对
象共计234名,涉及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963.21万股钢银电商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相关公告,以及钢银电商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钢银电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设立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钢银电商拟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
钢银电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钢银
电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形式认购德邦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管计划。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本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关联监事何川、沐海宁回避表决,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
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钢银电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条
件达成后,激励对象将以员工持股计划的方式进行行权,有利于上市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相关公告,以及钢银电商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
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准则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相互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钢联资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联资讯”)、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上海钢联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钢联宝”)和山东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隆
众”)根据各自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控股
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利用各自自有资金相互借款,相互借款
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期限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相互借款对象钢银电商的其他股东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
司、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同时其
他股东均未为钢银电商提供同比例的借款;山东隆众其他股东上海星
商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同时未为山东隆众提供
同比例借款;钢联宝其他股东西藏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
同一实际控制人,未为其提供同比例借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
联监事何川、沐海宁回避表决,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
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