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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与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物贸”或“公司”)独立
董事,坚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履行职责。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三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公
司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2017 年 6 月,经公司董事会推选并经公司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刘凤元、袁敏和薛士勇连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
体情况如下:
    刘凤元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金融学博士,经济法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主任。兼任苏州科斯伍
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袁敏先生,1975 年 9 月出生,会计学博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副教授。
兼任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薛士勇先生,1957 年 6 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司法会计鉴定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现任上海经典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7 年
1 月起兼任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分别具有公司管理、金融、法律、财务专业背景和长期工作经验。我们上
述职务及其履行,不影响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姓   名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次) 通讯方式(次) 委托出席(次)
    刘凤元        7             3              3
    袁   敏       7             4              3
    薛士勇        7             4              3
    2、其他履职情况:
    我们分别担任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
    我们通过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听取管理层年度工作汇报,进行日常沟通等方式,
了解公司年度经营管理进展情况;通过审阅文件资料和财务报表,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直接见面等途径,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其他事
项情况,对重点事项主动问询和交流,并发表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我们对上海物贸2017年度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无
    3、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我们对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
说明。公司对外担保只限于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履行了公司对外担保规定与程序,
并进行充分地披露。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我们要求按照公司薪酬规定与业绩责任书
对高管人员实施年度薪酬考核并对收入情况予以公开披露。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要求公司按照规定及时、规范进行业绩预告。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改聘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
过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的要求。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
情形。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17年度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
的承诺事项。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公司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决议公告等事项均予以及时披露。同时,对重大事项也予以及时披露。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对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自我
评价报告,并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
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依照
规定开展工作。在2017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财务报
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进行了沟通,并形成书面意见。在审计机构出具2017年审计
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上述2
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分配情况,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程序和数额符合公司相关的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
    12、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公司应重点关注:加强对
联营企业、下属子公司业务及资金的管控,加强内部审计及整改审计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 年度,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忠实、勤勉、独立、谨慎
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将继续本着忠实和勤勉的精神,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依法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凤元、袁 敏、薛士勇
                                                      2018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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