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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7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王涛先生进行了回避,回避原因为:2017
年 11 月 6 日王涛先生担任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其在湖北固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固润”)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湖北固润为我公司关联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方            2018 年预计发生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0 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    关联交易                  2017 年度实际发生 2016 年度发生金
                        关联交易内容
   易类别       方                            金额               额
    向关联 湖北固润科
    人采购 技股份有限    采购原材料     2,706,752.14 元    1,289,914.53 元
    原材料     公司
    附注: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与湖北固润的交
易金额已合并计算。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长华
    注册资本:4050 万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住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总资产 180,376,864.37 元,净资产 74,943,302.12 元,
主营业务收入 86,356,163.38 元,净利润 10,035,553.33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7 年 11 月 6 日王涛先生担任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其在湖北固
润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湖北固润为我公
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
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关联交易
对公司不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2017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生产经营必要的、合理的行
为。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六、监事会相关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18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
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决议等文件,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没有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暨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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