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分别于近日收到牛正刚监事、柴慧萍监事的书面辞
呈,牛正刚先生、柴慧萍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第七届监事会
监事职务。牛正刚先生、柴慧萍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对牛正刚先生和柴慧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治理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汪凯先生、李修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
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新任监事将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
投票制选举后方可当选。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
附:个人简历
汪凯先生,汉族,1976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1997 年毕业于甘肃工业大学金属压力加工专业,2017 年获得西北工
业大学材料工程硕士学位。曾任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院钽铌制品
分厂技术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钽铌制品分厂车间主任、副
厂长、厂长,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现任中色(宁夏)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部长。
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修勇先生,汉族,1971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毕
业于宁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化工分厂技术员、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
下属吉兰太选矿厂副厂长、厂长,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市场供应部
主任,宁夏金和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宁夏东方
钽业钛材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
源部部长。曾多次荣获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优秀管理干部。
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