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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世达: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7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第三届监事会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对本年度内公司相关方面进行了监督审查,并发表了必要的核查意
见。现将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运作情况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基本情况如
下:
       (一)2017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关于全资子公司 2016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8、 《关于商誉、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第三届监事会
    3、 《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2017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2017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7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
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未发现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
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度,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7 年度,未发现公司有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认真审阅以及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进行仔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
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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