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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世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7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
B座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巍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
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
席了报告期内的部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监督,保障
了股东、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268.43 万元,同比减少 30.70%;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24.77 万元,同比减少 324.44%。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产总额 139,773.95 万元,负债总额 60,031.41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2.24 元。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结合公司 2017 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8,000,000 股为分配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基于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若实施,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依据相关
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拟修改情况如下:
    1、修订前:第六条第一款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800 万元。修订后:第六条第一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700 万元。
    2、第十九条增加一款:2018 年 5 月 10 日,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8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17,7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并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 2017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
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的实
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
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2017 年年度报告》和《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 年度,公司遵守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
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未发现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
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发现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
况。
       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
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
    为客观反映监事付出的劳动及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公司结合地区、行业监事津贴
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消费水平,拟提请对未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发放津贴,金额
为每人每年税前不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现任外部监事韦巍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表决,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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