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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创股份: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胡志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7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胡志勇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17 年度,本人作为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
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7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
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
策发挥积极作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                           12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12次         12次           0次       0次                 否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                   应列席4次,亲自列席4次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 2017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也未发生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各项重要事项共发表了 22 次
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日期                                  事项                      意见类型
2017 年 1 月 4 日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2017 年 1 月 6 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
2017 年 1 月 13 日                                                       同意
                      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2017 年 4 月 13 日    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同意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的独立意见、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关于收购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
2017 年 8 月 9 日     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同意
                      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
2017 年 8 月 22 日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     同意
                      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收购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评估
2017 年 8 月 24 日                                                       同意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
2017 年 9 月 18 日    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     同意
                      款的独立意见
2017 年 12 月 12 日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17 年 12 月 18 日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使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通过多次现场考察、沟通,对公司的治理和日常经营状况
进行了解,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提供客观、专业的意见;并通
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重要运营情况,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专业委员会任职及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17 年度共参加了 7 次
公司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在年报审计
期间,本人出席了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审计会计师的沟通见面会,积极参与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与公司管理层、审计会计师当面沟通、问询,全面了解公司
年度经营情况和审计情况,指导、督促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审工作独立、
有序的完成。
     (四)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更新和加深对
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2018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加强学习,认真履行职责,并
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出谋划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同时希望公司在2018年能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意识,诚信经营,业务蒸
蒸日上,以优良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1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
全力支持!
                                                  独立董事:胡志勇
                                             联系邮箱:zhyhu65@163.com
                                                    2018 年 4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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